让市场关键少数更为守信重诺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确立
为推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监管效能,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据悉,《草案》与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相衔接,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采取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等的措施作出规定,对不履行承诺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维护市场秩序,及时依法依规对投资者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草案》的推出是我国法治化的进步,能够让市场关键少数更为守信重诺。”南开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契约精神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所在,承诺制度实施是我国资本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在《证券法》框架下,《草案》能够让行政执法当事人守信,能够督促涉嫌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投资者损失赔偿的落实。
同时,《草案》中明确了有效的惩戒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是对于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不能守信守诺的有效制裁方式,能够惩前毖后,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督促投资者损失补偿的实现。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专业性强、涉案金额大、认定难、影响广泛等特点。有国内律所合伙人表示,推进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有利于最大化利用现有行政执法资源,构建高效行政执法机制。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也表示,随着当前证券市场全面注册制的稳步推进,主动且合规信息披露是重点改革方向之一,而且对企业的失信行为将保持较高的关注和惩治态度,这就更需要当事主体合规守法经营、诚信展业,加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
实际上,在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执法持续高压态势下,早在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即规定了行政承诺的适用情形。
2021年3月,证监会更在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透露,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实施办法》的制定、修改工作。证监会同步还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程序规定》列入了“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
今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更进一步明确,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明确适用主体范围和许可事项。将信用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反承诺的当事人,依法撤销有关行政许可。
值得一提的是,7月发布的《意见》中还提出,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明确适用主体范围和许可事项。将信用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全面记录资本市场参与主体诚信信息。
“资本市场最核心的部分是信用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也认为,今年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即是在加强市场信用建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更进一步指出,完备的资本市场信用体系,既是让每一个市场主体为自身行为负责,同时也能从良好的市场表现行为中获益。
有接近监管人士更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监管层有意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诚信信息记录范围,扩大信息主体和内容覆盖面,积极推进与其他部门、司法机关、地方政府和有关组织的诚信信息共享工作。
同时,监管层还将借助智能化、网络化、科技化的技术手段和工具,进一步强化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功能,加强对信息的归集,查询、公示,强化对资本市场失信主体的联动惩戒和协同监管,提升对创新监管,加大违法失信成本的基础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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